街頭打野戰女大學生改口認罪 可被判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6/25 12:48

最後更新: 2015/06/25 13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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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於街頭「打野戰」的一對內地男女,被控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,案件今早提堂,兩人原否認控罪,排期8月開審,惟女被告其後突然認罪,押後下月8日,為她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後判刑,期間獲准保釋。裁判官強調,即時監禁為判刑選擇之一。

控方案情透露,今年4月1日凌晨約4時,理工大學的宿舍保安見到女被告吳心怡(18歲)與一名男子坐於宿舍外的行人路上,其後男子除去吳及自己的褲子,兩人性交約3分鐘,保安曾向兩人大叫,但不獲理會,保安遂報警,吳其後為男子口交約1分鐘,過程中有途人經過。

警員到場調查後,發現兩人看似喝醉,已穿上衣服,但兩人並未留意到警員,直到對方拍男子的肩膀才發現警員到場。惟警方並未有即時拘捕兩人,男子當日早上到警署投案,女被告則於4月8日自首。

辯方求情指內地來港讀大學的女被告已深感悔意,事件可能影響她繼續學業,而傳媒大肆報道事件亦對她是一個附加教訓。